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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出台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时间:2023-12-06来源:廊坊日报 点击:
  
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 每年组织教师招聘1—2次

我市出台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 滕雪叶)近日,我市出台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持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校开展思政课辅导,健全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和教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校园、讲思政制度。将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内容,并将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切实保障土地出让收益足额计提教育资金,教育费附加按时足额征收全部用于教育投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得比例用于校舍修缮,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审计内容。

改善办学条件。2023—2025年全市实施60个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项目,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有效化解“大校额”。各县(市、区)根据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情况,新改扩建一批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出台《廊坊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快洪涝灾害后校舍修复重建工作。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

足额补充教师。原则上每2年核定1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明确总量,加快完成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需要每年组织教师招聘1—2次。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加强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教育部门统筹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教师资源配置。

提升专业能力。加大教育部门在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工作中的参与力度。完善教师选聘制度,针对学校紧缺、急需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支持用人学校到相关高校选聘教师。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765万元实施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县级每年按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5%的标准落实培训经费。完善教师退出机制,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

提升教育水平。市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数字校园、教育科研、课程设计等。2023—2025年培育100所优质学校,打造100个校园文化特色品牌项目,推介100位知名校长办学新理念。到2025年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占比达到70%以上,建成10所特色普通高中。

扩大合作交流。深入挖掘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优质资源,携手京津名校实施“六个一百”合作工程。推广文安一中与清华大学托管帮扶合作模式,扩大域内高中与国内知名大学合作范围。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广泛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交流。

深化产教融合。大力发展与全市现代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相匹配的专业学科。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和现代商贸物流、跨境电商、电子信息等特色专业进行重点扶持。支持驻廊高校与地方开展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

优化育人环境。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联审联验制度,规范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双减”,严格“五项管理”和考试管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充分开发利用校本课程、地方特色教育资源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劳动实践和职业体验。深入推进教体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资源数据库,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竞技水平。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校园安防设施建设达到“四个100%”,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达到“四个100%”。

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公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控制线标准,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在住房保障、就医优先、域内旅游及出行优惠等方面出台惠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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